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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人社局制定劳动用工备案“三合一”业务联办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17 06:09 来源:兰州在线

最近,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兰州市正在通过整合现有的数据资源,实现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就业登记的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,以实现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的“全程网办”和“动一次手、跑一次腿”的目标,有效提高了广大企业招用员工“一件事”的办事效率。据悉,通过整合数据资源,兰州市实现了所有参保登记和就业登记的“一窗受理”,企业只需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所有参保登记和就业登记的手续。

据报道,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减少办事环节、精简办事材料、提高办事效率,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《关于加快推广就业登记、社保参保登记、劳动用工备案“三合一”业务联办的通知》。该通知整合了兰州市企业劳动用工备案、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现有数据资源,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,以劳动用工备案(新增)作为前置条件,帮助企业一次备案即可实现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就业登记同时办理。这一举措将大大缩短企业的办事时间,减少繁琐的办事程序,同时提高办事效率,从而优化营商环境。通过整合各类数据资源,避免了企业因重复提交材料而耗费时间和精力。同时,该通知还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效率,使得企业办事更加便捷。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,通过创新办事方式,提高服务质量,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、便捷的服务。

在此次业务整合后,用人单位要想成功申请社保增员,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职工就业登记,并签订劳动合同,以及进行劳动用工备案。这是社保增员申报的前提和必备程序。企业职工在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,可以通过“三合一”系统同步办理职工就业登记、劳动用工备案,所需材料只需一次提交,一窗受理,无需企业再次申报,实现了“无感”“主动”服务。同时,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也需要通过“三合一”系统同步办理职工就业登记、劳动用工备案。按照相关规定,企业招用员工后,应在30日内通过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,选择“法人办事——我要办”选项,选择劳动关系,点击“劳动用工备案(参保登记、就业登记业务联办)-在线办理”选项进行线上办理。而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参保申报期则统一为每月1日至15日。

责任编辑: admin
时间:2024-04-17 06:0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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