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去年以来出现的一些地方债务过高导致了基建项目停止的问题,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,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,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事关发展与安全、事关民生福祉、事关财政可持续运行的重大问题,我们也非常关注。” 蓝佛安部长还指出,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,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,包括政府部门、金融机构、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等。
蓝佛安表示,经过各方面的协同努力,目前地方债务风险已经得到了缓解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兑付得到了有效的保障,隐性债务规模也逐步下降。此外,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清偿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,地方融资平台数量也有所减少。他指出,“综合来看,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上是可控的。”
蓝佛安指出,下一步,财政部将强化源头治理,远近结合、堵疏并举、标本兼治,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,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,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。
具体来看,首先,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。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,科学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规模。统筹安排公益性项目债券,完善专项债券“借、用、管、还”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与此同时,将进一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。巩固前期化债工作成果,指导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通过安排财政资金、压减支出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逐步化解风险,在债务化解过程中找到新的发展路径。
除了以上措施外,财政部还将会采取严格的方式来监督和管理违规违法举债问题。将会健全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,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。对于新增的隐性债务和不实化债等行为,发现一起就会查处一起,同时还会问责一起。为了加大问责结果的公开力度,财政部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。此外,财政部还将会致力于构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。将会建立完善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,并且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,有序地化解存量隐性债务。同时,财政部将会分类推进融资平台的改革转型,并且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。